我國文化創意產業進軍國際之我見

侯幸君照片

 

我國文化創意產業進軍國際之我見

 

重視文化創意產業吻合世界潮流

行政院提出之『十大建設』(到 2008年)中『文化創意產業』被列為第二大專案,打破了四、五十年來一向文化、藝術在國家建設中被列為『聊備一格』的情況。可見政府對藝術文化的重視。 時代的潮流,在資訊爆炸,無遠勿屆的全球化『地球村』時代,具創意的文化產業不但能彰顯該國的精神內涵,而且潛藏著無限的商機。
文化創意產業能帶動經濟發展並強化國家在國際上地位
筆者在倫敦刻意考察歐洲文化及觀光產業。單就英國文豪莎士比亞來說,從倫敦的泰唔士河畔之保留原貌的莎翁劇場開始延伸到西北方約150公里莎翁的故居及刻 意恢復其13世紀中古式建築風格的小鎮,就是一宗漂亮的文化產業。它是莎翁的無價文化價值之附加收益:即變成旅遊觀光動線景點,而因其規劃完美,包裝精 緻,產品多元而收入可觀。再如荷蘭的梵谷,其畫作價值連城,但其畫作所延伸的藝術產品行銷到世界各角落。而1990年梵谷逝世百周年紀念時,以阿姆斯特丹 的梵谷美術舘為中心,舉國投入,引起全球的熱烈反應,使世人對大小如臺灣的歐洲小國之荷蘭嚮往崇敬有加之餘,該次的『梵谷潮』為荷蘭賺進了龐大的外匯。
不言而喻,在世界開放,交通便捷的21世紀,各國爭相推出具特色的觀光旅遊及文化產業,而兩者相輔相成。自然景觀,名勝古蹟,農林特產,風情民俗均為可貴 的傳統旅遊產業,應加以精益求精的改進外,具創造性的藝文演展,包括美術、音樂、戲劇、舞蹈、電影等均是進軍國際不可或少的當代文化產業。

大學應設文化藝術經紀課程

很多讀大學藝術系目標是當教師或藝術家。紐約大學設有藝術管理課程,但對如何經紀藝術卻沒有深入,而藝術經紀人除通曉藝術史及創作技巧外需加上數年甚至數 十年的實際藝術經紀經驗。我建議我國大學設立藝術經紀課程。課程可包括1)音樂、戲劇、舞蹈、電影、繪畫、雕塑、傳統民俗藝術,2) 設計,如服裝、廣告、動畫、遊戲軟體設計等,3)推行創意文化有關的產業如展覽、經紀、規劃、出版、行銷、廣告策劃等,4)智慧財產權(美國智慧財產權去 年有114億美元的營業額)及藝術教育,培育設計,創意,及行銷人才。文化創意產業如能大力推廣可帶動很多相關產業,加強經濟發展。如能成功進軍國際,帶 動觀光,賺進外匯,並能讓「臺灣」之名榮耀國際。既談產業就必須大量製造,必須能暢銷國際,才能有強大經濟效益,因此更需要國際經紀人才。目前我國的藝術 人才普及,唯專業藝術經紀人很少,尤其是國際藝術經紀人更少。推廣文化藝術產業的人才卻是當今之急而不易得。文化事業非立竿見影,何況又要能行銷國際。這 種經紀人必須具備基本人文修養外 1)必須研習藝術史,通曉各種藝術技巧、2) 公關及外語能力,3) 創業精神及商業經營能力,4)世界潮流及社會變動之敏感認知,5) 堅強的意志及使命感。文化創意產業根據國情不同,創意產業產品有其特別銷售技巧與對象。所以與其去實習別人經營方法(如目前得到文建會輔助到英國實習), 還不如以自己產品,自己的場地,透過各種行銷管道去研發出一套經營臺灣創意產業之道。無論是直銷、分銷,參加商展、研發智慧財產權等等都必須以臺灣文化創 意為主才能使此產業達到經濟利益。

文化創意產業必須國內&國際同時並進

筆者夫婦七月參加在韓國的改造聯合國的國際會議後回臺灣與一些參與文化創意的負責人交談得知國內目前還在開會階段不知何時才會討論出結果,似乎文化產業進 軍國際還需數年後這實在令人憂心,因為我們文化產業外銷已慢先進國家數十年,所以國內開始提倡之同時必須馬上向國際進駐,否則時不我與。文化產業必須國內 與國外同時進行並互相聯繫。在此除了具有創意及特色的文化產品外,在國際尚要有重要據點,經常且長期介紹、展示、促銷,並將效益帶回國內,如增加觀光旅遊 及文化欣賞等。如在紐約或巴黎等大都市設置『臺灣文化產業之窗』經常展售國內傳統及當代具特色的文化產品並將台灣的文建會、觀光局、新聞局、外交部、藝文 界及民間廠商資料,具體而微地透過CD、DVD、卡帶、書籍、藝品、產品等推廣出去,每年再舉行一些文化盛會,該是從事這種文化建設的起碼做法。如此不但 能為台灣文化產業打開賺進外匯一條路成為台灣經濟建設的一環﹐並且能籍助文化的力量宣揚台灣的人文、景色及民主自由,加強國際上的可見度,以發揮文化外交 及經濟建設的功能。

紐約市為文化創意產業大本營

紐約市有很多世界有名的美術舘(本舘附近有大都會美術舘及現代美術舘的產品行銷店museum store)及與藝術有關學院,加上每年市政廳來自世界的各種產品的行銷展,各種有關此行的研討會,所以如只開一個產業展銷中心,紐約是唯一選擇。有志于 此業的人才最好能來世界第一大都市及現代藝術中心的紐約市學習及運作。筆者在紐約從事藝術經紀四分之一世紀有餘,而且一直關心及參與國內的藝術經紀,對國 內與國際的藝術界均相當瞭解並擁有整棟大樓的展示空間:『陳錦芳美術舘大樓』。我們的美術舘大樓坐落於紐約市蘇荷區,建造於1996年,共6層樓,每層約 100坪,為紐約市最大私人藝文空間(市值超過1500萬美元),目前闢為『新世界藝術中心』(策展、出版、行銷),及以東西文化交流及倡導新文藝復興為 主旨的『陳錦芳文化舘』,除經常展示創辦人陳博士的『新意象派』畫作外從事了不少國際藝文及文化交流活動。在文化產業上單就陳博士的智慧財產權部分,目前 就有在33個國家近300本教科書及藝術書上被使用,其他相關的藝術產品如杯、盤、袋、墊、衣飾、錄影帶、日曆、畫卡、書籍、版畫、海報等不勝盛舉。如能 善用『陳錦芳文化舘』的空間,闢一『臺灣文化產業之窗』進行展示及促銷,並善用該舘之關係、經驗等資源加緊立足及發展,或許是目前最佳的捷徑之一。至於人 才的培訓,政府可利用在國外留學藝術、設計及經濟的學生,或派人到紐約相關產業或本舘來實習,透過親身參與的經驗,期造就一批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的尖兵!
請在腦海裡想像這一景象!當你走到紐約市世界藝術中心的蘇荷區看到一座藝術大樓有個sign:『臺灣文化產業之窗』,室內有臺灣的文物,很多的觀眾正在看 臺灣的觀光景色影片。四周有與臺灣有關的歷史、原住民文物、民情風俗、外交、新聞等資料,這裏有臺灣的電影、音樂、舞蹈、戲劇CD, DVD,臺灣的布袋戲,及創意產品,一切Made in TAIWAN。有些顧客正在洽談訂購,有些人正在此研究臺灣為什麼被稱為”Formosa”,臺灣來此實習的學生正在該舘資深的職員下訓練如何拿訂單,如 何銷售臺灣產物…這不只是夢,這可以馬上實行。因為『陳錦芳文化舘』及其一直從事的事業已具有相當的條件、經驗可以利用。
古人說,敝帚自珍。這是筆者的經驗之談並且是我們奉獻國家的機會。請行政院文化創意產業委員會、文建會、新聞局、國藝會、教育局、觀光局等有關單位給予指教。

2003年7月25日 ~ 8月2日 參加倫敦「世台會」並回巴黎文化之旅有感而寫